一、評價報告基本情況
報告編號 |
GHWP-2015-208 |
評價類別 |
控制效果評價 |
項目名稱 |
甲醇精餾系統改造項目 |
風險類別 |
嚴重 |
評價單位 |
江蘇國恒安全評價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報告編制人 |
徐春蘭、馬丹、呂興霞、楊科威、方明 |
建設單位 |
惠生(南京)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薛德仕 |
項目地理位置 |
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園區北路18號 |
備案/審核/驗收部門 |
南京市化學工業園區安監局 |
備案時間 |
2016.5.17 |
現場調查人員 |
馬丹 |
調查時間 |
2015.10.30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黃冬冬 |
采樣、檢測人員 |
采樣:蘇興,陳森,徐凡,劉威,姜迎春 實驗室:吳禮文,何亮,李力,冷曉麗,湯保童,姜迎春 |
||
采樣、檢測時間 |
2015.12.21-23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黃冬冬 |
企業內審會評審專家 |
吳會、張琳、杜冰 |
企業內審會評審時間 |
2016.3.8 |
技術審查會評審專家 |
張榮、孫軍、黃衛東 |
技術審查會評審時間 |
2016.4.13 |
二、項目簡介
惠生(南京)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生公司)前身是惠生(南京)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并于2010年12月30日更名為惠生(南京)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江蘇省南京市六合區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占地48萬平方米,分多期完成建設。現有南京一期工程于2007年4月9日正式建成投產,年產30萬噸一氧化碳及20萬噸甲醇。二期合成氣項目建設于2007年8月全面展開,年產一氧化碳30萬噸、氫氣1.36萬噸、合成氣19.81萬噸。25W噸丁辛醇項目于2013年9月順利進行試生產,主要包括年產30萬噸C3制備單元和年產25萬噸丁辛醇單元。年產3.5萬噸氫氣改擴建項目于2013年初10月建成投產投入試運行。三期合成氣項目年產氣量5.5萬Nm3/h。
由于市場原因造成CO、氫氣和合成氣用戶的需求量存在實際變化,根據目前的運行情況合成氣有富余,并且在市場持續低迷時,部分氣體用戶仍會選擇降低或者停止用氣量的措施,屆時將有更多的氣體產品過剩。公司已有的30萬噸/年甲醇已經滿負荷生產,失去了運行操作的彈性和作為氣體供應的“緩沖”作用,不能應對氣體客戶正常需求的變化,另外,公司降低裝置運行負荷,也閑置了裝置能力,影響了裝置生產效能和公司的經濟效益。
公司的25萬噸/年丁辛醇項目的原料之一丙烯來自甲醇制烯烴單元,該單元以甲醇為原料生產丙烯,每年需要外購約50萬噸/年甲醇,如果把閑置的合成氣產能轉化為甲醇,既可以充分發揮現有煤制氣單元的產能,又可以為甲醇制烯烴提供原料,減少外購,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體經濟效益。
基于以上情況,為了充分發揮煤制氣裝置的生產效能,降低甲醇供應及價格波動風險,公司于2014年上半年向南京市發改委立項申請了一套30萬噸/年的甲醇合成改造項目,所產的粗甲醇擬直接供下游MTO裝置進料,該改造項目已獲得南京市發改委的核準,目前項目正處于設計建設階段。但采用粗甲醇直接進料時,粗甲醇中的氨氮、堿金屬和微量重組分雜質會影響MTO催化劑的性能和壽命,部分輕組分還會對烯烴產品質量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基于此,為了滿足MTO反應器的原料進料要求,惠生(南京)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決定對原甲醇精餾系統進行適應性改造,新增30萬噸/年的MTO級甲醇生產能力,新增的甲醇合成塔所產粗甲醇經新增甲醇精餾單元預處理后直接作為MTO生產裝置的原料,可以降低甲醇精餾過程中的能耗,節省精餾裝置的操作運行成本,從而提高MTO裝置的整體經濟效益。
為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江蘇國恒安全評價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受惠生(南京)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規范》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對惠生(南京)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甲醇精餾系統改造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三、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車間/單元 |
崗位 |
定員(人) |
工作場所/工作內容 |
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作業方式 |
接觸情況分析 |
備注 |
|
男職工 |
女職工 |
|||||||
管理崗位及其他行政人員 |
生產技術處(工藝) |
2 |
0 |
辦公樓、甲醇精餾生產裝置/日常管理 |
甲醇、氫氧化鈉、噪聲、高溫等 |
巡檢 |
每次0.5h每天2次 |
|
機動管理處(機電儀) |
1 |
0 |
辦公樓、甲醇精餾生產裝置/日常管理 |
甲醇、氫氧化鈉、噪聲、高溫等 |
巡檢 |
不固定 |
|
|
安全管理人員 |
1 |
0 |
甲醇精餾生產裝置/巡檢 |
甲醇、氫氧化鈉、噪聲、高溫等 |
巡檢 |
20min/班 |
|
|
甲醇精餾 單元 |
外操巡檢崗 |
12 |
0 |
甲醇精餾生產裝置/巡檢 |
甲醇、氫氧化鈉、噪聲、高溫等 |
巡檢 |
3 h/班 |
|
中控室操作崗 |
4 |
4 |
中控室/視頻監控 |
視頻作業 |
/ |
/ |
|
|
化驗分析崗 |
17 |
8 |
甲醇精餾生產裝置、化驗室/取樣、做樣 |
氫氧化鈉、鹽酸、硫酸、甲醇、噪聲、高溫等 |
取樣、做樣 |
30min/班 |
|
|
|
維修人員 |
148 |
0 |
甲醇精餾生產裝置/設備巡檢等 |
甲醇、氫氧化鈉、噪聲、高溫等 |
設備巡檢,維修檢修 |
時間頻次不定 |
外包 |
檢測結果如下:
檢測日期 |
檢測物質 |
檢測結果mg/m3 |
判定結果 |
2015年12月21日-23日 |
鹽酸 |
<0.54-2.11 |
合格 |
氫氧化鈉 |
<0.005 |
||
甲醇 |
<1.3-3.6 |
合格 |
|
異戊醇 |
個體<0.8 定點<6.0 |
合格 |
|
正丙醇 |
個體<0.04 定點<0.3 |
合格 |
|
正丁醇 |
個體<0.05 定點<0.4 |
合格 |
|
正戊烷 |
個體<0.05 定點<0.2 |
合格 |
|
正己烷 |
個體0.1-0.2 定點<0.2-0.4 |
合格 |
|
正庚烷 |
個體<0.05 定點<0.2 |
合格 |
|
丙酮 |
個體<0.01-0.1 定點<0.06-1.0 |
合格 |
|
CO |
<0.10-0.81 |
合格 |
|
CO2 |
823.5-1061.4 |
合格 |
|
噪聲 |
個體72.7-74.6[dB(A)] 定點70.2-86.7[dB(A)] |
合格 |
依據GBZ159-2004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等標準,本公司對惠生(南京)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進行了采樣與檢測。
本次現場檢測進行3天,共設鹽酸崗位1個,檢測點2個,共獲得有效樣品18個;氫氧化鈉崗位2個,檢測點3個,共獲得有效樣品27個;甲醇個體崗位2個,檢測人員2個,定點崗位3個,檢測點23個,共獲得有效樣品198個;異戊醇個體崗位1個,檢測人員1個,定點崗位1個,檢測點1個,共獲得有效樣品12個;正丙醇個體崗位1個,檢測人員1個,定點崗位1個,檢測點1個,共獲得有效樣品12個;正丁醇個體崗位1個,檢測人員1個,定點崗位1個,檢測點1個,共獲得有效樣品12個;正戊烷個體崗位1個,檢測人員1個,定點崗位1個,檢測點1個,共獲得有效樣品12個;正己烷個體崗位1個,檢測人員1個,定點崗位1個,檢測點1個,共獲得有效樣品12個;正庚烷個體崗位1個,檢測人員1個,定點崗位1個,檢測點1個,共獲得有效樣品12個;丙酮個體崗位1個,檢測人員1個,定點崗位1個,檢測點1個,共獲得有效樣品12個;一氧化碳崗位2個,檢測點21個,共獲得有效數據189份;二氧化碳崗位2個,檢測點21個,共獲得有效數據189份;噪聲個體崗位2個,檢測人員2個,定點崗位2個,檢測點21個,共獲得有效數據195份;照度崗位2個,檢測點2個,共獲得有效數據18份;微小氣候崗位2個,檢測點2個,共獲得有效數據72份。
序號 |
檢測項目 |
崗位個數 |
采樣點數 |
樣品個數 |
樣品率合格率(%) |
1 |
鹽酸 |
1 |
2 |
18 |
100 |
2 |
氫氧化鈉 |
2 |
3 |
27 |
100 |
3 |
甲醇 |
5 |
23 |
198 |
100 |
4 |
異戊醇 |
2 |
1 |
12 |
100 |
5 |
正丙醇 |
2 |
1 |
12 |
100 |
6 |
正丁醇 |
2 |
1 |
12 |
100 |
7 |
正戊烷 |
2 |
1 |
12 |
100 |
8 |
正己烷 |
2 |
1 |
12 |
100 |
9 |
正庚烷 |
2 |
1 |
12 |
100 |
10 |
丙酮 |
2 |
1 |
12 |
100 |
11 |
一氧化碳 |
2 |
21 |
189 |
100 |
12 |
二氧化碳 |
2 |
21 |
189 |
100 |
13 |
噪聲 |
4 |
21 |
195 |
100 |
檢測結果表明,該公司工作場所各崗位化學有害因素:;各崗位鹽酸、氫氧化鈉、甲醇、異戊醇、正丙醇、正丁醇、正戊烷、正己烷、正庚烷、丙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濃度均符合GBZ2.1-2007標準;各崗位物理因素:各崗位噪聲強度均符合GBZ2.2-2007標準;各崗位照度均符合GB50034-2013標準。
工作場所有毒物質樣品合格率100%,噪聲合格率100%,照度合格率100%。根據《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GB/T 50087-2013的要求,控制室應不超過60dB,而本項目控制室的噪聲70.2-71.8dB,主要原因在于所有裝置的操作人員均集中在一個控制室內,人員比較多。
四、評價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本項目屬于其他基礎化學原料制造,代碼為C2619,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本建設項目為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的建設項目。
本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的關鍵控制點:根據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分析,本項目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關鍵控制點為生產崗位P8004B、P28011B旁、新合成C7001B油站旁、新合成C7001平臺上的噪聲控制。
二)建議
(1)建議加強職業病防護設施設備定期檢查和勞防用品的維修管理制度。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定期更換,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檢查和測試結果存檔,至少保存5年。
(2)對外用及委外的工作,企業應在外用人員進廠前告知其工作時接觸的有毒有害物質及其應急救援措施,并督促其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對外包工建立職業健康檔案。
(3)甲醇精餾裝置001號巡檢點檢測的噪聲強度在84.3-86.7dB這個范圍內,企業配備的耳塞可降噪29dB,但仍應加強管理和培訓。
日后若本項目生產內容、職業病防護設施、建構(筑)物等發生重大變更,建議公司按照安監總局51號令和江蘇省安監局2號文要求,及時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相應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等工作。
五、建設單位自行組織評審專家組評審意見及結論
一)控效評價報告的修改意見及建議
1)完善應急救援設施合理性及有效性分析評價;
2)完善職業健康體檢工作分析評價;
3)專家其他意見。
二)評審結論
專家組同意該控效評價報告通過評審,但建設單位應當要求技術服務機構根據專上述修改意見和建議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控效評價報告應及時提請專家組組長確認。經確認后,建設單位方可將控效評價報告作為正式材料上報。
三)現場驗收的整改意見及建議
1)完善職業衛生管理臺賬;
2)完善警示標識設置及監測結果公示;
3)完善應急救援設施規范設置
4)專家其他意見。
四)評審結論
專家組原則同意該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通過驗收,但建設單位應根據上述整改意見及建議進行整改,整改后及時提請專家組組長確認。
六、竣工現場驗收專家組評審意見及結論
一)現場驗收的整改意見及建議
1)完善職業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標識的管理;
2)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專家的其他個人意見。
二)評審結論
專家組同意該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通過驗收,但建設單位應根據上述整改意見及建議進行整改,整改后及時提請專家組組長確認。